特偵組要害死台灣嗎?
 
作者: 梁文傑
 
邱義仁因「安亞專案」被收押,我質疑過特偵組是否有「押人取供」之嫌。
萬萬想不到,今天(5日)的《壹週刊》竟然根據「特偵組內部透露」,
把「安亞專案」是用來收買前WTO秘書長蘇帕猜的極機密都寫了出來。
這種行為不只違法,簡直就是混蛋加賣國

從阿扁洗錢疑案自八月十四日爆發以來,
《壹週刊》已連續十一期刊載特偵組偵辦內容
觀其內容之詳細,顯然是檢察官親自對記者透露。
我自己因為工作的關係,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到底哪些檢察官是《壹週刊》的固定消息來源。
但因為社會對扁家弄錢的觀感普遍不佳,
我自己也蠻想知道我幫他打過兩次選戰的阿扁八年來到底搞了哪些東西,
所以我也就昧著良心,每期《壹週刊》必買必讀。
特偵組檢察官竟然大膽到把國家機密洩露給媒體,
這種行為就不是我個人的好奇心所能合理化的。

從法律上看,特偵組檢查官洩露偵察中所知悉的事項,
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偵察不公開的規定,
應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洩露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亞專案」屬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國家機密,
特偵組檢察官亦應依該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為了刺探台灣機密外交的內容,每年不知道花多少預算在台灣內外佈線,
光是從立法院拿一本內容空泛的外交部機密預算報告,
就養了不少立委助理(這是真的,我敢發誓)。
特偵組這種行為等於免費奉送中國一條重要情報。
如果以刑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五項「幫助敵國之間諜罪」來論處,
特偵組這些混蛋檢察官的刑期至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從外交上看,蘇帕猜拿台灣的錢,
在泰國至少是收受外國賄賂罪,甚至是要以「叛國罪」論處的。
蘇帕猜是泰國執政黨「人民力量黨」的實力派人物,
曾經當過泰國的副總理,2006年甚至差點當上總理。
這次特偵組不但是把蘇帕猜往死裏整,
也等於是逼整個「人民力量黨」不敢和台灣來往。
台灣和泰國的關係將因此倒退不說,
全世界接受過台灣資助的人也都會害怕,
不知道何時會因為台灣內部的政治鬥爭而被曝光。

買通蘇帕猜有沒有用?當然有用。
此人在2002年當上WTO秘書長之後,對台灣便極不友善,
好幾次要把台灣在WTO的地位拉到和香港、澳門同一個位置。
國際外交圈早就盛傳此人是中國拿錢養的,
台灣拿錢把他買回來,也只是「嘟嘟好」而已。
而且從蘇帕猜的計謀始終沒有成案看來,可見台灣的錢花得值得。

除非你覺得中國能買台灣不能買,除非你覺得台灣跟香港和澳門同樣的地位無所謂,
否則請不要跟我辯論買通蘇帕猜有沒有道德問題。

讓我覺得更恐怖的是,特偵組還對外放話要查邱義仁經手的另外八項機密外交。
特偵組這種洩密的手法,未來每個禮拜《壹週刊》都要爆料一個收過台灣資助的外國政治人物,
一週一國,八週八國,台灣的國際朋友全部都要面對牢獄之災,所有幫過台灣的人都成了混帳王八蛋。

人在江湖要有道義,這是連混兄弟的都知道的事,何況搞外交。
特偵組這些檢察官不只是在執行馬英九的「外交休兵」,
而是更進一步的「外交自宮」,一刀一刀往自己的命根子上刮。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特偵組的混帳王八蛋,求求你們不要害死台灣。
 
以上轉載自奇摩新聞
 
-------------------------------------------  分  隔  線  ----------------------------------------------------
 
經由檢察官的爆料.等於間接證明..
檢察官明明知道邱義仁的確把錢給了相關人士.
卻依然聲請收押禁見..
這就叫做 "押人取供" "司法不公" !!
 
 
 
 
------------------------------ 分 隔 線 (以下內容與上文無關) ---------------------------------------
 
關於狗的一則常識..
依動物行為學家勞倫茲的說法..某些血統的狗.特別忠心.
一旦認定主人.這輩子就很難再改變..
即使換了新主人.你以為給牠吃飯.牽牠去散步.
就以為它會是屬於你的狗了..
其實不然.. 只要舊主人一聲令下它還是會毫不猶豫的攻擊你.
這就是"忠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ㄚ民 的頭像
    ㄚ民

    ㄚ民 fun 的部落格

    ㄚ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